一、腳踏車證+拖吊 (蔡侑達 & 莊文瑄)

故意違規停放腳踏車,讓腳踏車被拖走,並以影音留下完整紀錄
目的:了解整個流程,觀察是否有完全按照法定程序及相關行政程序效率如何,親身體會相關拖吊領取規定對於學生是否有不便之處並提出建議。

步驟:1.調查腳踏車拖吊時間
            2.腳踏車違規停放(目前考慮小福前)並以照片呈現小福前腳踏車違規索早程的問題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埋伏等拖吊大隊前來,觀察並紀錄整個拖吊過程(包含時間、地點、人員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.紀錄何時收到通知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5.測試他人代為領取是否方便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6.觀察水源腳踏車處的配置(是否已配置印表機)、相關人員的態度及說法

犧牲品:陳亮至的腳踏車
施行時間:未定


二、法規政策+相關組織人員 (陳亮至 & 宋幸儒)

1.調查腳踏車相關法規訂定方式(由哪些人提出、由哪些人決定、學生能介入的程度),
2.觀察新法規的訂立(持續追蹤「台灣大學腳踏車管理辦法草案」相關後續並通知大家一齊參與[如.公聽會])
3.比較新舊法規,嘗試提出疑問及建議 (目前疑問:第3條 未定明確限期、第10條 拖吊費的去向[激勵士氣是啥意思?])

三、腳踏車位 (張志銘 & 張舒晴)

1.決定地點呈現腳踏車位問題(包含說明),了解目前政策走向及相關規劃(須紀錄及整理官方資料)並對照學生看法(需要能作為學生意見的資料),可嘗試評價校方的想法及做法。另外,若兩方意見有衝突如何解決?[有沒有理論可拿來參照?]
(如何深入有待思考)


出席:蔡侑達、莊文瑄、陳亮至、張志銘
紀錄:蔡侑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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